新闻中心

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专委会2023年会成功举办 2023-11-29 脾胃病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胜利召开 2023-11-28 马王堆医学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马王堆医学理论与临床应用培训会在衡阳召开 2023-11-21 中药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换届会议及药事管理培训班在邵东市隆重举行 2023-11-15 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健康湖南行 医疗走基层”(新邵县)三下乡活动在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举行 2023-11-14 肝病与感染病专业委员会第九次学术年会暨孙克伟教授学术经验研讨会成功召开 2023-11-09

通知公告

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 2024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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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3-10-25 〔2023〕86号关于举办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暨医院感染管理核心能力提高班的通知 2023-10-20 〔2023〕87号-关于举办中药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换届会议及药事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23-10-20

学术动态

〔2023〕108号 关于举办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中西医结合治疗在医学美容中的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学会学术活动安排,我会定于2023年12月中旬在长沙市举办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中西医结合治疗在医学美容中的应用培训班(项目编号:X232732015)。本次会议由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主办,我会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办。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日,15日下午报到,16~17日学术会议。二、会议地点金源阳光酒店(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79号,0731-85558888)。三、会议内容1.成立轻医美(皮肤激光、注射、线雕)专业学组,细胞、基因及再生医学专业学组;2.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3.中西医结合治疗在医学美容中的应用培训班。四、参会对象本专业委员会委员,各专业委员会会员,湘中医联盟美容整形联盟成员,中医美容科、整形外科、美容外科、烧伤整形科、皮肤科等从事医学美容的相关专业医护人员。五、收费标准会务费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及交通费用回单位报销。六、其他事项1.参会人员需在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平台(https://hnzyjxjy.top:4071/pdsci/)及小程序(见附件)注册并按要求全程扫码。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姚依含:17873128939   罗惠中:1587310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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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32号 关于举办第三期“湖湘中医大讲堂”学术活动的通知 2023-11-30 〔2023〕131号关于举办治未病与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体重管理路径与临床实践培训班暨首届湖湘“未病百科”中医药科普大赛的通知 2023-11-29 〔2023〕129号 关于举办男科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男科诊疗新技术学习提高班的通知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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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2023〕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湖南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省科协《湖南省科协所属学会重大事项报告指引(试行)》及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行为,促进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经学会秘书处讨论,并报请会长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法合规开展学术活动分支机构开展的学术活动是学会重大活动的组成部分,学会重大活动需作为重大事项向省民政厅、省科协有关部门报告。请各分支机构开展学术活动要坚持组织规范、财务合法、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广泛的原则,并在活动前做好报告。报告材料如下:1.活动方案(含合办、承办、协办方名单);2.会议议程(含授课专家名单,知名专家特别标注);3.财务预算方案;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如下规定:1.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2.不得对活动主题、规格、出席人员等进行虚假宣传;3.不得强制要求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4.不得开展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5.不得以各种名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6.未经授权,不得以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二、按时按质完成换届选举分支机构按期换届是学会加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推动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此项工作实现新老交替,注入新的活力,保障可持续发展。请涉及换届的分支机构依照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抓紧推进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1.换届工作由拟任主任委员负责筹备,拟定的换届工作方案经挂靠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学会审核;2.原主任委员出现调离挂靠单位或退休等情况且不宜继任主任委员的,换届工作由挂靠单位负责筹备,拟定换届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报学会审核。三、依规依纪完成合并调整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调研学会工作时提出的优化专科雷同且业务相近的分支机构、提高学术质量等意见,学会制定了专业委员会换届合并(调整)方案,请涉及合并的专业委员会根据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由拟挂靠单位组织协商,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具体合并方案交学会审核。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合并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原则及要求如下:1.专科雷同且业务相近、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不合格(或综合评分排名后十位)的分支机构将纳入待换届合并(调整)范畴;2.原则上小专业并入大专业,或以中华中医药学会已有分支机构名为首选;3.拟任主任委员需符合《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任职条件,并综合考量本人临床或学术影响力、所在单位资质和实力,以及曾任主任委员职务的分支机构运行状况;4.拟任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拟挂靠单位推荐。
〔2023〕2号-关于专业委员会2023年待换届情况的通报 2023-02-01 〔2023〕66号-关于同意增补第二届血液病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 2023-07-20 〔2023〕63号-关于同意调整第七届医学影像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 2023-07-14

分支机构